| 喀喇沁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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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5 10:49 文章来源:喀喇沁旗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喀喇沁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
为提高我旗农村商品消费质量,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协调发展,满足农村、农民、农业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7]32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及赤峰市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缩小城乡差别,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我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在我旗构建一个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网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长期受益相结合的原则,力争2007年建设50家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为主体的连锁经营农家店,搭建起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基本业务框架,初步形成以城区为龙头、乡镇为骨干、行政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一)龙头企业。以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龙头企业,组建以农业生产资料为经营主体的市场网络;以泰和园超市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组建以农村居民日用消费品为经营主体的市场网络。
(二)实施步骤。利用一年的时间,建设改造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两个不低于1000平米的配送中心;新建、改建乡镇级农资农家店8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8个;新建、改建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34个,当年覆盖100%的乡镇所在地、25%的行政村。到十一五期末,覆盖100%行政村,在我旗建立起完整的农村消费市场网络体系。
(三)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用于改扩建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两个配送中心的资金1800万元,用于改扩建农家店的资金2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3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650万元,申请支持农家店建设资金50万元。
(四)效益预测。到十一五期末,该项目可使29万农村人口受益,安置就业400人,新增农村消费额1亿元。逐步形成全旗农村新型的商品流通网络,从而改变我旗农村人口消费环境、消费安全和消费档次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实施,旗政府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协调、网点规划和其它相关工作,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搞好检查督办、经验推广、验收审批等方面的工作。旗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城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监督所、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协作机制,搞好协调配合。
(二)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要严把龙头企业资格审查关,把确实有实力、责任心强的流通企业吸纳进来。对被选为试点的“农家店”实行层层把关,认真执行申报、审批、考核程序,重点考察地理位置、可示范作用、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开拓能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情况。
(三)认真做好规划,严格执行标准。旗商务局要指导龙头企业认真做好实施计划,做到布局合理,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在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商务部颁布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及《农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的有关要求,坚持宁缺勿滥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对试点单位加强指导、规范和宏观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试点单位运营顺利。
(四)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试点龙头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和我旗实际,制定详细的发展计划,选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真正把农村新型商品流通网络建设作为发展企业、为民服务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农家店建设中,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要求规范建设,对连锁店业主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培训,增强连锁店的竞争力,切实起到带动辐射作用;要将适合于农民消费特点、质优价廉的农资和日用品送到农村,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企业发展过程中,要逐步扩展农家店服务内涵,增加商品种类,扩大服务范围,以农家店为基础,构建服务农民的新型载体。要把农资销售与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推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农资产品。不但要解决农民“买难”问题,更要利用龙头企业的仓储、运输和网络优势,解决农民“卖难”问题,以农家店为纽带,把我旗农畜土特产品推向市场。龙头企业做为承担我旗农村新型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的主力军,要不断创新经营、拓展市场,真正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五)加大扶持力度。为保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旗政府将对龙头企业和农家店给予以下扶持。
1、资金补助。承办企业按要求发展消费品和农资农家店,可享受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资金补助,其中:每个乡镇级农家店补助6000元,每个村级农家店补助6000元;建设和改造配送中心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贴息率为5%。
2、信贷支持。各金融部门要把日用消费品和农资产品连锁经营作为信贷支持重点。对实力强、资信优、效益好的龙头企业给予优惠和优先支持。
3、简化审批程序。加盟连锁经营的农家店需要办理或变更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的,可由龙头企业总部统一向审批机关申请;审批机关要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加盟连锁的农家店的税赋维持原有水平,三年内不得增加。
4、优化外部环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合力,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农家店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六)建立档案、信息报送制度。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进展统计制度、工作效益统计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统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统计和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旗委、旗政府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喀喇沁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喀喇沁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祝荣兴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于海涛 旗人防办副主任
毕悦和 旗商务局局长
成 员:徐晓东 旗商务局副局长
李志军 旗财政局副局长
张献忠 旗公安局副局长
张大伟 旗城管局副局长
张 伟 旗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邱瑞博 旗供销联社副主任
徐福学 旗国税局副局长
安 臣 旗地税局副局长
伊永强 旗工商行政管理与物价局副局长
赵宏志 旗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丛宝莲 美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陆 宇 王爷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永军 锦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宋明宇 牛家营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纪文欣 小牛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贾玉文 十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晓军 西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田久军 乃林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徐晓东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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