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喀旗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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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28 09:12 文章来源:喀喇沁旗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喀旗出台优惠政策
大力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喀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件实现方便农民消费、保障消费安全、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并将此项工程列入全旗24个重点推进项目之一。召开了乡镇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会议,就如何做好全旗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一、旗财政将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对在工程建设中投入较大的农家店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将给予补贴和奖励。
二、旗工商局要及时统一办理农家店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对新改扩建农家店的工商管理费,三年内按上年度标准收缴,三年以后递增不超过10%。
三、税务部门要及时统一办理农家店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对变更后的农家店不达起征点的免征税费,达到起征点的三年内按上年的标准征收取,三年后每年递增不超过10%。
四、卫生监督所要及时统一办理《卫生许可证》变更登记,免征收检测费用。
五、烟草专卖局凭旗商务局出具的证明,对新建农家店及时核发《烟草专卖证》。
六、富龙路桥公司为龙头企业配送车开放“绿色通道”,三年内免收旗内路桥通行费。
七、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有关部门要积极为配送中心建设协调解决规划用地,帮助龙头企业协调贷款用于配送中心建设和流动资金,同时在配送中心建设上简化有关审批手续和给予税费减免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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